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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軍民聯合防空( 萬安46號) 演習

  • 聯絡人:簡愷呈

7月24日至27日,區分本島及外( 離) 島等地區實施防空演習 

■聽聞防空警報( 或接獲手機告警訊息) 時,應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, 就近實施疏散避難 

緊急警報音符: 長音15秒、短音5秒,各音節間隔5秒,連續3次,共115秒

解除警報音符 : 1長音90秒  

■未配合演習管制及演練,依民防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